首先要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实施创业就业培训计划,为下岗职工提供培训服务。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以及公民个人参与培训计划的实施,要联合教育部门的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为创业就业培训增添力量, 充分发挥他们的自身优势,利用现有设施,挖掘培训潜力,做好创业就业培训工作。对于具备条件且承担再就业培训任务比较好的教育培训单位,经劳动部门确定,可以作为再就业培训定点单位, 给予相应的扶持;对于组织下岗职工中的困难群体人员进行培训的,给予适当经费补贴。
其次大力鼓励和支持行业部门和企业做好下岗职工转业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行业和企业现有的培训设施和师资力量,对下岗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转岗转业培训。行业和企业的再就业服务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下岗职工的培训工作,并根据下岗职工分流安置计划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再就业培训计划和措施。对准备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或即将兼并破产的行业和企业,要加大在职职工的培训力度,进行失业风险、竞争意识教育和多种新技能培训,为其转业转岗准备条件。
最后劳动部门要指导所属的就业训练中心和技工学校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承担再就业培训任务,发挥骨 干作用。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政策 ,使培训经费的使用与市场需求及培训机构的业绩挂钩,同时,可采取培训资格认定、培训项目招标、培训成果考核等方法使培训更加适应市场需求,取得直接促进就业的效果。还可采取有效措施,激励下岗职工变被动等待救济为主动参加再就业培训。要积极运用广播电视、函授教育等手段,为下岗职工自学技能提供远程教学和辅导。要通过组织政策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表彰进单位和个人等多种形式,推动和导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开展。